关于订单班报名工作中审核环节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0浏览次数:8

各系:

根据订单班报名工作安排,各2011届毕业班班主任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已报名学生的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银领学院订单人才培养录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金院教〔20106号)要求,请各班主任认真审核以下内容并按要求把关:

1、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受到系部、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四门及以上者(不包括技能)。

2、前三个学期(3+2学生前一个学期)学习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列,其中,金融、会计类专业要求排名在85%以内,其他专业排名在70%以内。

二、根据《银领学院订单人才培养录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关于技能的要求,“08级学生结合专业和岗位要求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具体做法是各系报名表打印、审核完成后交银领学院办公室,由银领学院结合专业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审核、处置。

三、5月11开始,银领学院将统一生成已由班主任审核通过学生的报名表电子文档并交各系打印。各系审核盖章后交银领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四、对于班主任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信息错误,请各班收集、汇总后安排专人于11日中午11:00前到银领学院办公室(深发展教学楼8226)修改。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办

银领学院

2010-5-9